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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3    点击:


根据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79号)文件精神要求,自治区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本次申报只针对拟于2024年7月份毕业的所有学生,升学学生(包括专升本、录研等)在原学历层次已经申报过此项补贴且获批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申请材料(请选择以下一种进行申请,申请材料需要一式2份,每份按以下顺序从上至下排列,两份分开装订):

1.低保家庭:

1)求职补贴申请表(正反一页纸,正面本人签字日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持有的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其他一切证明不作考虑)。如父母与子女分户,请毕业生另写一份保证书,并附居委会、村委会等亲属关系证明,保证本人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如所在地区无低保证,只有明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则另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发放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单据上须注明低保字样。

    (5)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除封皮之外的每一页)。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1)求职补贴申请表(正反一页纸,正面本人签字日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持有由扶贫办制发的《扶贫手册》或《精准扶贫帮扶卡》复印件。如父母与子女分户,请毕业生另写一份保证书,并附居委会、村委会等亲属关系证明,保证本人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

    (5)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除封皮之外的每一页)。

    3.贫困残疾人家庭

    (1)求职补贴申请表(正反一页纸,正面本人签字日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指毕业生直系亲属(父母)有残疾人证)(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如父母与子女分户,请毕业生另写一份保证书,并附居委会、村委会等亲属关系证明,保证本人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

5)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除封皮之外的每一页)。

    4.残疾高校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正反一页纸,正面本人签字日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指毕业生本人有残疾人证,不是亲属)(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1)求职补贴申请表(正反一页纸,正面本人签字日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建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姓名等要清晰)。

    6.其他特困情况:须持有《特困供养证》,其他各级部门、机构出具的各种贫困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请符合该项条件的毕业生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服务大厅咨询。

    三、其他说明: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建议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的同学优先以此项申报)。

    2.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否则不予认定发放。

    3.求职补贴申请表可从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正反单页打印,正面要求填写完整,本人签字并填写申报日期,照片粘贴打印均可,彩色黑白均可。

    4.银行卡必须是申请者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

    5.上述申请材料中涉及本人与直系亲属户口复印件的(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如存在分户情况,另外需要学生本书写一份保证书,并附居委会、村委会等亲属关系证明,保证本人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

    四、申请程序

1.纸质材料申报:请各位毕业生将所需材料从上至下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式2份分别装订送至学校就业服务大厅初审(活动中心广场致远楼一楼东侧)。

移动端网络申请填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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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填报地址:在线填报

如有填写错误请重新填报,以最后一次填报为准。

以上两种方式都需要进行申请!!!填报后请将纸质材料送至招生就业处,当场反馈学校初审结果。

    2.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招生就业信息中心汇总后公示并上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及审计部门终审后公布并发放。如毕业生银行卡、手机号有更换等请及时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凡因个人原因无法发放的,责任由申请毕业生本人承担。

    4.申报日期: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工作时间,超过日期报送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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